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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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20片 |
0.1g*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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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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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193 |
国药准字H2001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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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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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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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的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欲睡、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一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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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4.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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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布洛芬0.3克。辅料为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滑石粉、乙基纤维素、聚山梨酯80。 |
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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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含有白色或淡黄色至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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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酐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