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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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每瓶装0.5g(约8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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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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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477 |
国药准字Z4402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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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 见上述证候者。 |
解热定惊 ,化痰止咳 ,消食杀虫。用于小儿惊风发热,咳嗽多痰,食积,虫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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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 ,一岁小儿一次7粒 ,二至三岁10粒,四至六岁15~20粒,七至九岁30粒,十岁以上40粒,不满周岁酌减。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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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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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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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雄黄,朱砂,天竺黄,胆南星,天麻,僵蚕(麸炒),冰片,黄连,雷丸,牛黄,琥珀,桔梗,蟾酥(酒制),鸡内金(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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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苦、微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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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