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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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每瓶装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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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汕头市时代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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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477 |
国药准字Z20026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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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 见上述证候者。 |
通关消积,止痛止泻。用于中暑伤风,发热恶寒,头眩身酸,心胃气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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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g,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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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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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肾脏病患者、肝肾功能不全、造血系统疾病、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新生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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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冰片 黄芩 绵马贯众 薄荷脑 细辛 白芷 猪牙皂 苍术 甘松 茶叶 雄黄 朱砂 肉桂 高良姜 八角茴香 丁香 木香 陈皮 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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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粉末:气芳香,味甘、苦而持久麻舌,并具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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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雄黄、朱砂和马兜铃科植物细辛,本品为处方药,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儿童及老人一般不宜使用; 3.服用本品应定期检查血、尿中汞、砷、铅离子浓度,检查肝、肾功能,如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