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 |
每10丸重0.6g |
|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西藏雄巴拉曲神水藏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627 |
国药准字Z5402015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
干坏血,降血压,理气。用于多血症及高血压引起的肝区疼痛,口唇指甲发绀,口干音哑,头晕眼花。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口服一次4~5丸,一日3次,研碎后服用。 |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低取代羟丙纤维、羟丙甲纤维素、二氧化硅、硬脂酸镁。 |
降香、木香、石灰华、甘青青兰、红花、紫草茸、丁香、藏茜草、肉豆蔻、藏紫草、豆蔻、兔耳草、草果、矮紫堇、诃子、巴夏嘎、莲座虎耳草、牛黄。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异型片。 |
本品为棕红色水丸;气微,味苦。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 |
1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2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