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 |
每支装10ml |
|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四川鑫达康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627 |
国药准字B2002002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
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理气润肠,消肿止痛。对痔疮所致便血,疼痛,肿胀有缓解作用。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低取代羟丙纤维、羟丙甲纤维素、二氧化硅、硬脂酸镁。 |
槐角、地榆、大黄、酒黄芩、蒲公英、千里光、紫花地丁、赤芍、麸炒枳壳、甘草。辅料为:环拉酸钠、甜菊素、苯甲酸钠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异型片。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气微,味苦、微辛,有少量轻摇即散的沉淀。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6.因腹泻致痔核脱出,肛门肿痛者不宜服用。7.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