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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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 |
0.3g*2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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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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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627 |
国药准字Z20013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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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
活血散瘀、定痛止血、敛疮生肌。用于跌打损伤,瘀血作痛,妇女气血凝滞,外伤出血,脓疮久不收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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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三次;外用,取内容物适量,敷患处或用酒调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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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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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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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低取代羟丙纤维、羟丙甲纤维素、二氧化硅、硬脂酸镁。 |
主要成分:龙血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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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异型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红棕色至黑棕色粉末;气特异,微有清香味;味淡微涩,嚼之有炭粒感并微粘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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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