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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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12粒 |
0.25g*12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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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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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137 |
国药准字H1095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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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炎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1)各种急、慢性炎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反应性关节炎、赖特综合症、风湿性关节炎以及其他关节炎或关节痛。(2)软组织风湿病;包括肩周炎、颈肩综合症、网球肘、纤维肌痛症、腰肌劳损、腰椎间盘脱出、肌腱炎、腱鞘炎和滑囊炎等。(3)运动性软组织损伤、扭伤和挫伤等。(4)其他如手术后疼痛、外伤后疼痛、牙痛、拔牙后痛、痛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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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2次(早、晚各1次)﹐一次0.3~0.6g(1~2粒)﹐或遵医嘱。晚间服药可使疗效保持一夜﹐亦有助于防止晨僵﹐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1.0g(2粒),一日1次(餐后或晚间服用)。一日最大量为2g(4粒),分两次服。体重不足50kg的成人可以每日0.5g(1粒)起始。逐渐上调至有效剂量。(2)儿童用量尚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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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胃肠道: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腹痛和便秘约1%~3%。上消化道出血约0.7%。用本品的病例中,溃疡发生率在短疗程(6周~6个月)组和在长疗程(8年)组分别为0.1%和0.95%。每日口服萘丁美酮2g的腹泻发生率增加。(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头晕、耳鸣、多汗、失眠、嗜睡、紧张和多梦,发生率小于1.5%。(3)皮肤:皮疹和瘙痒发生率约2.1%,水肿约1.1%。(4)少见或偶见的不良反应有黄疸、肝功能异常、焦虑、抑郁、感觉异常、震颤、眩晕、大疱性皮疹、荨麻疹、呼吸困难、哮喘、过敏性肺炎、蛋白尿、血尿及血管神经性水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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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菑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有应用非菑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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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布洛芬。 |
本品主要成份是萘丁美酮。化学名称:4-(6-甲氧基-2-萘基)-丁-2-酮分子式:C15H16O2分子量:2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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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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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2)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3)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