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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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 |
15g:0.15g*2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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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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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714 |
国药准字H20059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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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 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目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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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外用。按照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使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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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率,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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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备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响患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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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粒含布洛芬0.3克。辅料为:空白丸芯、硬脂酸、聚维酮K30。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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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
本品为无色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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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思者慎用: 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m小板功能障码(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吉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4.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