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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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x9粒x2板 |
100mg*1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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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隆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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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204 |
国药准字H1998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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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通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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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2次(早、晚各1次),一次0.3~0.6g(1~2粒),或遵医嘱。晚间服药可使疗效保持一夜,亦有助于防止晨僵,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片),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片),日服二次。儿童常用剂量为5mg/公斤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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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肠﹑胃部不适或皮疹﹑头痛﹑耳鸣。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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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或严重心力衰竭者禁用。 5.正在服用其他含有布洛芬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包括服用已知是特异性环氧化酶-2抑制剂药物的患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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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糖、淀 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烷酮。 |
本品主要成分是尼美舒利,化学名为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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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缓释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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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肠胃病患者慎用。对其他抗风湿药物耐受性差者可能对本品有良好耐受性。 2.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3.并用抗凝血剂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4.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病患者慎用。 5.过量服药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睡﹑低血压等,一般症状在停药后即可自行消失。 6.服药期间饮酒可增加胃肠道副作用,并有致溃疡的危险。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服用本品进行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