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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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20s |
每片重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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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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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622 |
国药准字Z20050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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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活血化瘀,通络定痛。用于瘀血阻络的痹证。症见肌肉关节疼痛剧烈,多呈刺痛感,部位固定不移,痛处拒按,可有硬节或瘀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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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口服 。一次5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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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可能出现月经量多、胃肠道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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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难消化的食品。 2.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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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洛芬。 |
威灵仙、川牛膝、乳香(炙)、没药(炙)、红花、丹参、川芎、当归、姜黄、炙黄芪、香附(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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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无气味。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显黄棕色;味辛、微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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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勿过量服药,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活血化瘀,月经过多者慎用。 3.若出血性溃疡或非确有瘀血者慎用。 4.本品含有乳香、没药,脾胃虚弱者慎用。 5.肝肾两虚之痹病者(主要表现为关节肿大、变形,屈伸不利,强直,腰膝痠软)慎用。 6.本品含川乌、草乌有毒,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可过量服用。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10.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难消化的食品,以免加重病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