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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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x20粒 |
500mg:65mg 10片*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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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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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720 |
国药准字H10970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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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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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症状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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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3.罕见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罕见支气管痉挛。 4.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免隆氏病(Crohn's 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 5.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可肝病。 6.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 或休克)。 7.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报道。 8.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布洛芬治疗间有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症状的个别案例,如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发热或意识混乱。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尊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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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2.对本药物过敏者,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3.对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5.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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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洛芬。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和咖啡因65毫克。辅料为:玉米淀粉、低取代经丙纤维素、柠檬黄、十二烷基硫酸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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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
天瑞特酚咖片为淡黄色或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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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 3.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粘膜损伤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5.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6.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肠胃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既往有与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相关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9.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 10.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近期进行过胃部手术、慢性肠炎或克隆氏病(Crohn's disease),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11.有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免疫系统疾病导致关节疼痛、皮肤改变和其他器官的病症患者应慎用,因有增加无菌性脑膜炎的风险。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肝、肾功能损害、尿液混浊或尿中带血、背部疼痛、视力或听力障碍、血象异常、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总体而言,小剂量布洛芬(每日≤1.2克)不会导致心肌梗塞风险增加。而在采用高剂量和延长治疗时,应警惕这种风险增加的可能。 14.本布洛芬胶囊制剂仅适用于成人。 15.准备怀孕的妇女应慎用或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因布洛芬属于非甾体类抗炎药,有可能削弱女性生育力,但停药后具有可逆性。 16.勿过量服药,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天瑞特酚咖片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就医。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8、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天瑞特酚咖片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