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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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x20粒 |
2ml:10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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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力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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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720 |
国药准字H2010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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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1.治疗慢性动脉闭塞症(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症等)引起的四肢溃疡及微小血管循环障碍引起的四肢静息疼痛,改善心脑血管微循环障碍。 2.脏器移植术后抗栓治疗,用以抑制移植后血管内的血栓形成。 3.动脉导管依赖性先天性心脏病,用以缓解低氧血症,保持导管血流以等待时机手术治疗。 4.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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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成人一日一次,1-2ml(前列地尔5-10μg)+10ml生理盐水(或5%的葡萄糖)缓慢静注,或直接入小壶缓慢静脉滴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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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3.罕见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罕见支气管痉挛。 4.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免隆氏病(Crohn's 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 5.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可肝病。 6.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 或休克)。 7.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报道。 8.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布洛芬治疗间有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症状的个别案例,如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发热或意识混乱。 |
1. 休克:偶见休克,要注意观察,发现异常现象时,立刻停药,采取适当的措施。 2. 注射部位:有时出现血管疼、发红,偶见发硬,瘙痒等。 3. 循环系统:有时出现加重心衰,肺水肿,胸部发紧感,血压下降等症状,一旦出现立即停药。另外,有时出现发红、血管炎,偶见脸面潮红,心悸。 4. 消化系统:有时出现腹泻、腹胀,不愉快感,偶见腹痛,食欲不振,呕吐,便秘。 5. 肝脏:偶见GOT、GPT上升等肝功能异常。 6. 精神和神经系统:有时头晕、头痛、发热,疲劳感,偶见发麻。 7. 皮肤:有时出疹或瘙痒感,偶见荨麻疹。 8. 血液系统:偶见嗜酸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 9. 其他:偶见视力下降,口腔肿胀感,脱发,四肢疼痛,浮肿,发热感,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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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2.对本药物过敏者,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3.对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5.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 严重心衰(心功能不全)患者。 2. 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 3. 既往对本制剂有过敏史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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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洛芬。 |
本品主要成份为前列腺素E1,其化学名称为: (1R,2R,3R)-3-羟基2-[(E)-(3S)-3-羟基-1-辛烯基]-5-氧代环戊烷庚酸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0H34O5 分子量:354.49 辅 料:精制大豆油、精制卵磷脂、浓甘油、油酸、氢氧化钠、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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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
无色透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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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 3.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粘膜损伤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5.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6.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肠胃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既往有与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相关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9.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 10.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近期进行过胃部手术、慢性肠炎或克隆氏病(Crohn's disease),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11.有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免疫系统疾病导致关节疼痛、皮肤改变和其他器官的病症患者应慎用,因有增加无菌性脑膜炎的风险。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肝、肾功能损害、尿液混浊或尿中带血、背部疼痛、视力或听力障碍、血象异常、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总体而言,小剂量布洛芬(每日≤1.2克)不会导致心肌梗塞风险增加。而在采用高剂量和延长治疗时,应警惕这种风险增加的可能。 14.本布洛芬胶囊制剂仅适用于成人。 15.准备怀孕的妇女应慎用或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因布洛芬属于非甾体类抗炎药,有可能削弱女性生育力,但停药后具有可逆性。 16.勿过量服药,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严重心衰(心功能不全)患者。 2. 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 3. 既往对本制剂有过敏史的患者。 注意事项: 1. 下述患者慎用本品。 (1) 严重心衰(心功能不全)患者,有报告可加重心功能不全的倾向。 (2) 青光眼或眼压亢进的患者,有报告可使眼压增高。 (3) 既往有胃溃疡合并症的患者,有报告可使胃出血。 (4) 间质性肺炎患者,有报告可使病情恶化。 2. 用于治疗慢性动脉闭塞症、微小血管循环障碍的患者。由于本药的治疗是对症治疗,停止给药后,有再复发的可能性。 3. 给药时注意 (1) 出现副作用时,应采取变更给药速度,停止给药等适当措施。 (2) 本制剂不能与输液以外的药品混合使用,避免与血浆增溶剂(右旋糖酐、明胶制剂等)混合。 (3) 本制剂与输液混合后在2小时内使用。残液不能再使用。 (4) 不能使用冻结的药品。 (5) 打开安瓿时,先用酒精棉擦净后,把安瓿上的标记点朝上,向下掰。 (6) 本品要通过医生的处方和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