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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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10粒*2板 |
45g*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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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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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430 |
H2015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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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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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一日1-4次,适量涂于患处。每日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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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3.罕见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罕见支气管痉挛。4.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免隆氏病(Crohn's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5.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可肝病。?6.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休克)。?7.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报道。8.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布洛芬治疗间有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症状的个别案例,如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发热或意识混乱。 |
涂药部位偶有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等症状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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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2.对本药物过敏者,曾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3.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5.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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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洛芬。【成份】化学名:α-甲基-4-(2-甲基丙基)苯乙酸分子式:C13H18O2分子量:206.28 |
本品每1瓶含吲哚美辛.45克与1-薄荷醇1.35克。辅料为羟丙甲基纤维素296、依地酸钠、亚硫酸氢钠、香精、二异丙醇胺、丙二醇、聚乙二醇3、苯甲醇、二异丙基乙二酸、异丙醇、蒸馏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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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
本品为黄色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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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4.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肠胃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8.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 |
1.下列患者使用前应咨询医生或药师。 -正在接受医生治疗者。 -正在使用其他药品者。 -妊娠及可能妊娠的妇女。 -本人或家族为过敏体质者。 -有药物过敏史者。 2.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或药师。 -使用后皮肤出现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 -使用5-6日仍未见症状改善。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