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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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10粒*2板 |
0.4g*12粒*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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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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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430 |
国药准字Z201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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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益气活血,清利湿热。用于Ⅰ、Ⅱ期良性前列腺增生症气虚血淤、湿热阻滞证。症见排尿困难、尿意频急、或小腹胀满或疼痛,舌质淡紫或有瘀点,苔薄黄腻,脉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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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为4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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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3.罕见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罕见支气管痉挛。4.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免隆氏病(Crohn's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5.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可肝病。?6.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休克)。?7.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报道。8.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布洛芬治疗间有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症状的个别案例,如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发热或意识混乱。 |
1.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恶心、泛酸、腹痛、腹泻、大便干、腹胀、胃部不适、胃部胀满、胸闷不适、心悸、尿痛等症状。 2.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ALT、BUN、Scr轻度升高。 3.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尿红细胞、尿蛋白、尿糖阳性、大便检查有红细胞。 4.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频发早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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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2.对本药物过敏者,曾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3.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5.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严重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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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洛芬。【成份】化学名:α-甲基-4-(2-甲基丙基)苯乙酸分子式:C13H18O2分子量:206.28 |
黄芪、桃仁、莪术、大黄、土伏苓、薏苡仁、益母草、夏枯草、肉桂、北豆根、桔梗、川牛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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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的颗粒和粉末;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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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4.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肠胃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8.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 |
1.个别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血小板升高或降低,但无法判断是否与药物有关。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临床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ALT、BUN、Scr)功能及血、尿、大便常规。 4.现有的安全性是本品使用42天的安全性结果,不宜超疗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