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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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0.5g/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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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威海华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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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831 |
国药准字H32026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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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慢轻至重度疼痛如头疼、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疼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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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 人一次1粒,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温开水溶解后服用。6-14岁儿童,一次0.5片;14岁以上儿童及成年,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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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疼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晕眩和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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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3.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4.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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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酮。 |
本品每片含主要阿司匹林0.5克。辅料:玉米淀粉、碳酸钙(低铁)、无水枸缘酸、胶体二氧化硅、糖精钠、聚维酮、桔子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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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或粉末;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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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疼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疼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6.6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发热板脱水的患儿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的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