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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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0.4g*12粒*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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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威海华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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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831 |
国药准字Z201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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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益气活血,清利湿热。用于Ⅰ、Ⅱ期良性前列腺增生症气虚血淤、湿热阻滞证。症见排尿困难、尿意频急、或小腹胀满或疼痛,舌质淡紫或有瘀点,苔薄黄腻,脉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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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 人一次1粒,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为4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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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恶心、泛酸、腹痛、腹泻、大便干、腹胀、胃部不适、胃部胀满、胸闷不适、心悸、尿痛等症状。 2.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ALT、BUN、Scr轻度升高。 3.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尿红细胞、尿蛋白、尿糖阳性、大便检查有红细胞。 4.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频发早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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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严重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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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酮。 |
黄芪、桃仁、莪术、大黄、土伏苓、薏苡仁、益母草、夏枯草、肉桂、北豆根、桔梗、川牛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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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或粉末;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的颗粒和粉末;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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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个别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血小板升高或降低,但无法判断是否与药物有关。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临床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ALT、BUN、Scr)功能及血、尿、大便常规。 4.现有的安全性是本品使用42天的安全性结果,不宜超疗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