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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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3g*8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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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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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925 |
国药准字Z22021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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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舒肝和胃,理气止痛。用于胃部疼痛,肝郁气滞,胸胁胀满,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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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 人一次1粒,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姜水、红糖水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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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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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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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酮。 |
香附(醋炒)、木香、沉香、延胡索(醋炒)、乌药、丁香、六神曲(炒)、枳壳(麸炒)、豆蔻、红花等18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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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或粉末;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黑色光亮的水丸,除去外衣后,显黄棕色;气微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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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急躁易怒、头晕血压高。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无效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不宜与含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