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10mg |
|
生产企业 |
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727 |
国药准字H2018314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膀胱癌。 |
本品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癌,乳腺癌,大肠恶性淋巴瘤,骨恶性淋巴瘤,肺癌,软组织肉瘤,食道癌,胃癌,肝癌,胰腺癌,绝经期乳腺癌,黑色素瘤,睫状体黑色素瘤,小肠原发性恶性淋巴瘤,结肠直肠癌,卵巢癌,多发性骨髓瘤,白血病.膀胱内给药有助于浅表性膀胱癌,原位癌的治疗和预防其经尿道切除术后的复发。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天总量0.8-1.2g(4- 6粒),分3-4次,并根据年龄﹑症状可适当增减,或遵医嘱,与其他抗肿瘤药物一起使用时,请遵医嘱。 |
1.常规剂量:表柔比星单独用药时,成人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60~120mg/m2. 2.当表柔比星用来辅助治疗腋下淋巴阳性的乳腺癌患者联合化疗时,推荐的起始剂量为100~120mg/m2 3.静脉注射,每个疗程的总起始剂量可以一次单独给药或者连续2-3天分次给药。根据患者血象可间隔21天重复使用。 4.优化剂量:高剂量可用于治疗肺癌和乳腺癌。 5.单独用药时,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最高可达135mg/m2,在每疗程的第1天一次给药或在每疗程的第1、2、3天分次给药,3-4周一次。 6.联合化疗时,推荐起始剂量按体表面积最高可达120mg/m2,在每疗程的第1天给药,3-4周一次。静脉注射给药。根据患者血象可间隔21天重复使用。 7. 膀胱内给药:表柔比星应用导管灌注并应在膀胱内保持一小时左右。在灌注期间,患者应时常变换体位,以保证膀胱粘膜能最大面积地接触药物。为了避免药物被尿液不适当的稀释,应告知患者灌注前12小时不要饮用任何液体。医生应指导患者在治疗结束时排空尿液。 8.对于浅表性膀胱癌,将表柔比星50mg溶于25至50mL生理盐水中,每周一次,灌注8次。 9.对于有局部毒性(化学性膀胱炎)的病例,可将每次剂量减少至20mg,患者也可接受50mg每周一次共4次、然后每月一次共11次的同剂量药物膀胱灌注。医生可根据患者病情调整给药次数。 |
|
副作用 |
1.在常用剂量下,本品耐受性好,但有时也可能出现以下不良反应: 2.消化系统: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 ,偶有口干﹑唇炎﹑腹痛﹑腹胀﹑便秘﹑胃炎﹑麻痹性肠梗阻,罕见胃肠道出血﹑胃溃疡﹑舌炎等。 3.血液:可出现白血球减少﹑血红蛋白降低 ,偶尔出现血小板减少﹑贫血等症状。。. 肝脏:偶尔GOT﹑GPT﹑ALP﹑ BIL等升高。 4.肾脏:偶见BUN上升﹑血尿﹑蛋白尿﹑尿频等症状。 5.精神神经系统:偶尔出现倦怠感﹑头晕﹑ 头痛﹑嗜睡﹑耳鸣﹑脚步不稳﹑定向障碍,嗅觉倒错,口齿不清,味觉减弱等症状,尚有类似化合物(卡莫夫等)引起脑白质症的报道。 6.皮肤:偶尔出现色素沉着﹑瘙痒感﹑毛发 脱落,罕见指﹑趾甲异常和皮炎等。 7.循环系统:罕见胸部压迫感﹑心悸﹑心电 图异常(ST段 异常)等症状。 8.过敏症:偶尔有出现皮疹,罕见光过敏﹑ 湿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 9.其他:有时出现发热﹑咽喉部不适感﹑眼睛疲劳等症状。 |
1.与多柔比星相似,但程度较低,尤其是心脏毒性和骨髓抑制毒性。 2.其它不良反应有:脱发,60~90%的病例可发生,一般可逆,男性有胡须生长受抑;粘膜炎,用药的第5~10天出现,通常发生在舌侧及舌下粘膜;胃肠功能紊乱,如恶心?呕吐?腹泻;曾有报道偶有发热?寒颤?寻麻疹?色素沉着?关节疼痛。 |
|
禁忌 |
1.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3.正在接受索立夫定(Sorivudine)治疗患者。 |
1.禁用于因用化疗或放疗而造成明显骨髓抑制的患者。 2.已用过大剂量蒽环类药物(如多柔比星或柔红霉素)的患者禁用。 3.近期或既往有心脏受损病史的患者禁用。 4.禁用于血尿患者膀胱内灌注。 |
|
成分 |
去氧氟尿苷。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表柔比星。辅料名称:乳糖﹑对羟基苯甲酸甲酯。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鲜红色或橙红色疏松块状物;有引湿性。 |
|
注意事项 |
1.对以下患者慎重用药: (1)骨髓机能抑制的患者。 (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 (3)肾功能障碍的患者。 (4)并发感染的患者。 (5)心脏疾患者或有既往史的患者。 (6)水痘患者(有可能导致致命性的全身障碍)。 (7)儿童。 (8)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的患者。 2.一般注意事项: (1)可能会引起骨髓机能抑 制等严重副作用,因此需多次进行临床检查(血液﹑肝﹑肾功能检查),充分观察患者的状态,发现异 常时减量﹑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2)可能会引起严重的肠炎(出血性肠炎﹑缺血性肠炎,坏死性肠炎)和脱水,密切注意病人的状况。当发生严重的腹部疼痛,腹 泻和其它症状时,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当发生脱水时,应当采取适当的治疗,如补液治疗。 (3)充分注意感染症状﹑出血倾向的发生及恶化。 (4)儿童用药时,要特别注 意副作用的发生,慎重用药。 (5)儿童以及生育年龄患者用药时,需考虑对性腺的影响。 3.其他: (1)有报导在国外静脉用药时,引起胸痛,心电图异常(ST段升高﹑T波倒置等)现象。 (2)有报导对狗大量(10mg/kg以上)经口投入去氧氟尿苷时,脑实质内出现异常病变,脑脊髓出现小出血灶。 |
1.关于心脏毒性 (1)可导致心肌损伤,心力衰竭。动物实验和短期人体实验表明,表柔比星的心脏毒性比它的同分异构体多柔比星小。比较性研究表明,表柔比星和多柔比星引起相同程度心功能减退的蓄积剂量之比为2:1。在表柔比星治疗期间仍应严密监测心功能,以减少发生心力衰竭的危险(这种心力衰竭甚至可以在终止治疗几周后发生,并可能对相应的药物治疗无效)。 (2)对目前或既往接受纵隔?心包区合并放疗的患者,表柔比星心脏毒性的潜在危险可能增加。 (3)在确定表柔比星最大蓄积剂量时,与任何具有潜在心脏毒性药物联合用药时应慎重。 (4)在每个疗程前后都应进行心电图检查。蒽环类,尤其是多柔比星所引起的心肌病,在心电图上表现为QRS波群持续性低电压?收缩间期的延长超过正常范围(PEP/LVET),以及射血分数减低。对接受表柔比星治疗的患者,心电监护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通过无创伤性的技术如心电图?超声心动图来评估心脏功能。如有必要,可通过放射性核素血管造影术测量射血分数。 (5)当表柔比星总累积剂量超过900 mg/m2时进展性CHF的发生率明显增高,超过该累积剂量的使用需要非常小心。当表柔比星总累积剂量超过900 mg/m2时有引起原发性心肌症的风险,超过该累积剂量的使用需要非常小心。 2.关于肝肾功能影响 (1)由于表柔比星经肝脏系统排泄,故肝功能不全者应减量,以免蓄积中毒。中度肝功能受损者(胆红素1.4~3mg/100ml或BSP滞留量9~15%),药量应减少50%。重度肝功能受损者(胆红素大于3mg/100ml或BSP滞留量大于15%)药量应减少75%。 (2)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无需减少剂量,因为仅少量的药物经肾脏排出。表柔比星和其它细胞毒药物一样,因肿瘤细胞的迅速崩解而引起高尿酸血症。应检查血尿酸水平,通过药物控制此现象的发生。另外,在用药1~2天内可出现尿液红染。 3.关于骨髓抑制:可引起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应定期进行血液学监测。 4.关于给药说明 (1)静脉给药,用灭菌注射用水稀释,使其终浓度不超过2mg/ml。 (2)建议先注入生理盐水检查输液管通畅性及注射针头确实在静脉之后,再经此通畅的输液管给药。以此减少药物外溢的危险,并确保给药后静脉用盐水冲洗。 (3)表柔比星注射时溢出静脉会造成组织的严重损伤甚至坏死。小静脉注射或反复注射同一血管会造成静脉硬化。建议以中心静脉输注较好。 (4)不可肌肉注射和鞘内注射。 5.继发性白血病:有报道使用蒽环类药物(包括表柔比星)的患者出现了继发性白血病,可伴或不伴白血病前期症状。下列情况下出现继发性白血病更为常见:当与作用机制为破坏DNA结构的抗癌药合用时。或患者既往多次使用细胞毒药物治疗。或蒽环类治疗剂量有所提升时。此类白血病的潜伏期一般为1-3年。 6.对生殖系统的影响:表柔比星能破坏精子染色体,正在接受表柔比星治疗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方法。表柔比星可能引起绝经前妇女闭经或绝经期提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