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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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0.75g(按C6H13NO5·HCl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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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万玮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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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992 |
国药准字H20060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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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
用于治疗和预防全身所有部位的骨关节炎,包括膝关节、肩关节、关节、手腕关节、颈及脊椎关节和踝关节等。可缓解和消除骨关节炎的疼痛、肿胀等症状,改善关节活动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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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若疼痛或发热症状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8粒。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次,吃饭时或饭后服用。6周为一个疗程或根据需要延长。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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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常见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腹痛、嗳气、便秘、腹泻、消化不良、胀气、胃部饱胀与疼痛:常见轻度的头痛、乏力和困倦;有些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有些病人偶发视觉障碍、脱发、支气管哮喘和血糖升高。偶见轻度啫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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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4.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5.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6.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7.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8.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盐酸氨基葡萄糖或本品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 3、由于本品的活性成分是自甲亮类获得的,因此,对甲壳类过敏的患者,禁止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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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洛芬 化学名:2-(4-异丁基苯基)丙酸 分子式:C13H18O2 分子量:206.28 |
本品每片含盐酸氨基葡萄糖0.75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低取代羟内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玉米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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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内容物为无色到淡黄色透明粘稠液体的密封胶囊。 |
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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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1、本品宜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用药1个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6周以上用药应由医师确定是否必要,并应有医师指导。 5、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由于缺乏其安全性与有效性的数据,故本品不应用于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治疗。 10、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对于患有葡萄糖不耐受问题的患者,在开始治疗前及在治疗过程中,建议定期监测控制血糖,必要时给予胰岛素治疗。 (2)对患有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患者中,推荐进行血脂的监测,因为在部分病例中,观察到接受氨基葡萄糖治疗的患者出现高胆固醇血症。 (3)观察到开始氨基葡萄糖治疗后会引起哮喘症状恶化(当停止氨基葡萄糖给后,上述状况消退),因此,开始使用氨基葡萄糖治疗的哮喘患者应注意到症状可能会加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