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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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 |
每粒装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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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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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225 |
国药准字Z2002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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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活血祛瘀,益精养肝。用于乙型肝炎肝纤维化属“瘀血阻络,肝肾不足”证者,症见胁下痞块,胁肋疼痛,面色晦暗,或见赤缕红斑,腰膝酸软,疲倦乏力,头晕目涩,舌质暗红或有瘀斑,苔薄或微黄,脉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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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使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24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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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偶见服后胃中有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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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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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
丹参、发酵虫草菌粉、桃仁、松花粉、绞股蓝、五味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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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水溶性凝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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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湿热盛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