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 |
1g*10丸(神猴) |
|
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225 |
国药准字Z5402003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祛风镇痛,调经血。用于妇女血症,风症,子宫虫病,下肢关节疼痛,小腹、肝、胆、上体疼痛,心烦血虚,月经不调。 |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使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
口服,嚼碎药丸,用温开水送服或将药丸用温开水化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
桃儿七、藏茜草、石榴子、朱砂、肉桂、巴夏嘎、熊胆、喜马拉雅紫茉莉、沙棘膏、藏紫草、枸杞子、紫草茸等二十五味。 |
|
性状 |
本品为水溶性凝胶。 |
本品为红棕色水丸;微香,味酸、辛、辣。 |
|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忌油腻、生、冷、酸、腐、辛辣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