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0.15g。20g:0.2g。 |
0.6g*8片 |
|
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169 |
国药准字Z2010001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清胃泻火,消肿止痛。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胃火上炎症出现的牙痛、牙龈红肿、疼痛等症状。 |
|
用法用量 |
2-4g/次,涂于患处,并轻轻摩擦,每日3-4次,总量不超过30g/日。 |
含服。一次1-2片,一日4次,分别在三餐后及晚上睡觉前服用。疗程为5天。用药前需进行常规局部治疗,进行关周袋冲洗(用3%的双氧水5ml,分三次缓慢冲洗,然后用生理盐水10ml,分六次缓慢冲洗),然后含本品服用。 |
|
副作用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轻度口苦、恶心、欲吐、腹泻、头晕、头痛、全身皮疹等。 |
|
禁忌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双氯芬酸钠 |
石膏、黄岑、黄柏、栀子、细辛、麻黄、姜黄、大黄。 |
|
性状 |
本品为水溶性基质的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
本品为棕黄色至褐色的片;气香,味辛而甜。 |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仅用于完整皮肤,不用于皮肤损伤部位。 (2) 勿与眼睛及黏膜接触 (3) 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 (4)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导致吸收,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5) 如使用本品出现过敏或使用一周后,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 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家长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运动员慎用。2、关周袋冲洗应在牙科等专业科室由专业医师进行。3、伴有肌见习感染、全身感染、血常规检查显示伴有全身感染、全身症状明显,需要全身使用抗生素者非本品的适应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