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0.15g。20g:0.2g。 |
12.5mg*10片 |
|
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安联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169 |
国药准字H2003096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不同病因的轻中度疼痛,如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的关节痛,以及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癌性疼痛、急性扭伤或软组织挫伤疼痛和感冒发热引起的全身疼痛等各种急慢性疼 |
|
用法用量 |
2-4g/次,涂于患处,并轻轻摩擦,每日3-4次,总量不超过30g/日。 |
给药剂量可根据疼痛的类型、程度和时间长短而不同。通常每次1~2片(12.5mg~25mg),日服3~4次,或遵医嘱。一般宜饭后服或与食物同服。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00mg(8片)。 |
|
副作用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服用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胃烧灼感、胃痛、头痛及眩晕,偶见恶心、呕吐、腹泻、便秘、瘙痒、焦虑、心悸、失眠、寒战、四肢浮肿及皮疹等,多为轻、中度。极少出现或偶尔复发胃十二指肠溃疡和消化道出血 |
|
禁忌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2.对乙酰水杨酸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3.消化道溃疡或正在服用其他可能引起消化道溃疡药物的患者。4.哮喘或鼻息肉患者。5.患有或曾患血管神经性水肿(脸、眼、唇、舌肿大或呼吸困难)或支气管痉挛者。6.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或重度肝功能不全者。7.凝血功能不良者或正在服用抗凝剂者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双氯芬酸钠 |
右旋酮洛芬 |
|
性状 |
本品为水溶性基质的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仅用于完整皮肤,不用于皮肤损伤部位。 (2) 勿与眼睛及黏膜接触 (3) 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 (4)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导致吸收,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5) 如使用本品出现过敏或使用一周后,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 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家长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有过敏史或过敏疾病者。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3.有哮喘病史者。4.有肾脏疾病者。5.高血压或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化患者。6.轻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必须服用时,应酌情减量。7.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诊,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一旦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能力障碍、精神异常、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