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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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0.15g。20g:0.2g。 |
75mg*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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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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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169 |
国药准字H5102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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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于1.关节炎,可缓解疼痛和肿胀。 2.软组织损伤和炎症; 3.解热; 4.其它:用于治疗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创伤后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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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2-4g/次,涂于患处,并轻轻摩擦,每日3-4次,总量不超过30g/日。 |
口服 一次25~50mg(1~2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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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本品为缓释胶囊,药物缓慢释放,偶有以下不良反应,不影响连续服药。 1.胃肠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胃烧灼、胃炎及腹泻等。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表现为头痛、眩晕、困倦等。 3.造血系统反应:表现为粒细胞减少、溶血性或再生障碍性贫血、紫癜、骨髓抑制及血小板减少等,但少见。 4.皮肤及过敏反应:表现为瘙痒、麻疹、皮疹、结节性红斑等。 其他不良反应还有: 1.严重可有精神行为障碍或抽搐等。 2.肾:表现为血尿、水肿。 3.过敏反应:哮喘、血管性水肿及休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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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病史者,癫痫,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对本品或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血管神经性水肿或支气管哮喘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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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双氯芬酸钠 |
化学名:2-甲基-1-(4-氯苯甲酰基)-5-甲氧基-1H-吲哚-3-乙酸 分子式:C19H16ClNO4 分子量:35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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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水溶性基质的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
本品为缓释胶囊剂,内含白色小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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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仅用于完整皮肤,不用于皮肤损伤部位。 (2) 勿与眼睛及黏膜接触 (3) 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 (4)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导致吸收,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5) 如使用本品出现过敏或使用一周后,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 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家长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性.由阿司匹林过敏引起的喘息病人,应用本品时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本品因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后此作用可持续1天,用药期间血尿素氮及血肌酐含量也常增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本品能导致水钠潴留,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等患者应慎用; (2)因本品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加重出血倾向,故血友病及其它出血性疾病患者应慎用, 此外,本品对造血系统有抑制作用,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等患者也应慎用。 4.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 (1)血象及肝、肾功能; (2)个案报道提及本品能导致角膜沉着及视网膜改变(包括黄斑病变),遇有视力模糊时应立即作眼科检查。 5.为减少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本品宜于饭后服用或与食物或制酸药同服。 6.本品不能控制疾病过程的进展,故必须同时应用能使疾病过程改善的药物。 由于本品的毒副反应较大,治疗关节炎一般已不作首选用药,仅在其它非甾体药无效时才考虑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