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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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0.15g。20g:0.2g。 |
0.2gx10片x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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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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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169 |
国药准字H44025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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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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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2-4g/次,涂于患处,并轻轻摩擦,每日3-4次,总量不超过30g/日。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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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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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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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双氯芬酸钠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g。辅料为羟丙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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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水溶性基质的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异形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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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仅用于完整皮肤,不用于皮肤损伤部位。 (2) 勿与眼睛及黏膜接触 (3) 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 (4)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导致吸收,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5) 如使用本品出现过敏或使用一周后,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 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家长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性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