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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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1 |
3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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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慈象药业湖北有限公司 |
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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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100 |
国药准字Z20063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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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舒肝和胃,理气止痛。用于胃部疼痛,肝郁气滞,胸胁胀满,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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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根据疼痛部位大小,用本品1~3ml,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4次,每日总量不得超过15ml。 |
姜水、红糖水或温开水送服,一次60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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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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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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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
沉香、木香、丁香、乳香(醋炒)、姜半夏、香附(醋炒)、枳壳(麸炒)、延胡索(醋炒)、五灵脂(醋炒)、当归、红花、六神曲(炒)、砂仁、豆蔻、猪牙皂、乌药、高良姜、肉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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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微有乙醇特臭。 |
本品为黑色光亮的水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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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5.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胃痛丸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急躁易怒、头晕血压高。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无效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不宜与含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胃痛丸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