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60mg*6粒 |
|
生产企业 |
沈阳福宁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69 |
H2014018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解除平滑肌痉挛。如:肠易激综合症、憩室疾病引起之疼痛、痛经等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2.2岁~12岁儿童患者: (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3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一次1-2粒,一天一至三次。12岁以下小孩,不建议使用。 |
|
副作用 |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免疫系统:变态反应、过敏反应、呼吸困难和/或气喘。神经系统:头疼、眩晕。胃肠道:恶心。肝胆:肝炎引起的黄疸,通常停用阿尔韦林后可消除。皮肤和皮下组织:瘙痒、皮疹。 |
|
禁忌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麻痹性肠梗阻或对本品之各成分过敏者为禁忌。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
本品主要成份为枸橼酸阿尔维林。化学名称:枸橼酸乙基二苯丙胺分子式:C20H27N.C6H8O7分子量:473.57 |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与橙红色颗粒的混悬物,味甜,有香气。 |
3号硬胶囊,灰色胶囊帽,蓝色胶囊体,标有黑色“SP60”字样。;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若是第一次出现此等症状,或有下述情形,在治疗前应咨询医师:-已超过40岁-由肠道排出血-觉得生病或有呕吐感-无食欲或体重减轻-脸色苍白或感到疲倦-近期有出国旅游-阴道不正常出血或分泌-严重性便秘-发烧-排尿困难或疼痛-已怀孕或可能怀孕若有新衍生的症状或症状变坏,或经治疗两周后仍无改善,应咨询医师。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可能会引起眩晕。如果有影响,请不要驾驶或操作机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