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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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10袋 |
每片重0.33g(相当于饮片0.6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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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显锋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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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5288 |
国药准字Z20093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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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清热止痛,清热利湿。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症见胁肋及胃腹部疼痛、按之痛剧,大便不通,小便短赤,身热头痛,呕吐不食;胆道疾患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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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2岁~12岁儿童患者2、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20mg,分三次服用,或遵医嘱。3、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30mg,分三次服用,或遵医嘱。4、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6~10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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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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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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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洛芬。 |
大黄、金银花、金钱草、木香、知母、大青叶、柴胡、白芍、黄芩、芒硝、茵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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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白色颗粒,味甜。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褐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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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 |
孕妇慎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