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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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10袋 |
0.33g*48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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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显锋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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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5288 |
国药准字Z19991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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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温阳散寒、益气活血,消肿止痛。用于阳虚寒湿型颈锥及膝关节增生性关节炎。症见:局部骨节疼痛、屈伸不利、麻木或肿胀,预热则减,畏寒肢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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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2岁~12岁儿童患者2、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20mg,分三次服用,或遵医嘱。3、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30mg,分三次服用,或遵医嘱。4、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6粒(或4-6粒),一日3次,饭后服,疗程三个月;如需继续治疗,必须停药一个月后遵医嘱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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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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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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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洛芬。 |
附子(制)、制川乌、肉桂、党参、当归、炒白芍、淫羊藿、醋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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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白色颗粒,味甜。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或棕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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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 |
1、服药后少数可见胃脘不舒,停药后可自行消除。2、服用期间注意血压变化。3、高血压、严重消化道疾病患者慎用。4、孕妇及有出血倾向者,阴虚内热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