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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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10袋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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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显锋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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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5288 |
国药准字H20073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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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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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2岁~12岁儿童患者2、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20mg,分三次服用,或遵医嘱。3、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30mg,分三次服用,或遵医嘱。4、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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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的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欲睡、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一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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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2.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 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4.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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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洛芬。 |
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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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白色颗粒,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含有白色或淡黄色至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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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 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酐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 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