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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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0片 |
10mg*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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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华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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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75 |
国药准字H14020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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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降压药。用于高血压症。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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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1.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渐调整。过量服用硝苯地平可导致低血压。 2.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般起始剂量10mg/次,一日3次口服;常用的维持剂量为口服10~20mg/次,一日3次。部分有明显冠脉痉挛的患者,可用至20~30mg/次,一日3~4次。最大剂量不宜超过120mg/日。如果病情紧急,可嚼碎服或舌下含服10mg/次,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决定再次给药。 3.通常调整剂量需7~14天。如果患者症状明显,病情紧急,剂量调整期可缩短。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发作的频率和舌下含化硝酸甘油的剂量,可在2天内将硝苯地平的用量从10~20mg调至30mg/次,一日3次。 4. 在严格监测下的住院患者,可根据心绞痛或缺血性心律失常的控制情况,每隔4~6小时增加1次,每次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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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腹痛、腹泻或便秘、黄疸、肝功能异常、药物性肝炎、胆囊炎等。2.精神及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嗜睡、抑郁、精神紧张、焦虑、烦躁不安、暂时性精神狂乱及其他行为变化、多梦或恶梦、幻视幻听等。3.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皮炎、瘙痒、多汗、血管神经性水肿、脱发等,严重者可出现剥脱性皮炎。4.全身性:口干、乏力、过敏样反应、水肿、发热、疼痛、可乐定撤药反应、体重增加、酒精过敏等。5.代谢和营养:低钾血症、低钠血症、高尿酸血症、血糖升高、血清肌酸磷酸激酶浓度升高、低氯性碱中毒或低氯低钾性碱中毒等。6.泌尿系统:尿频、尿急、排尿困难、尿潴留、夜尿增多、血尿、肾功能异常等。7.呼吸系统:咳嗽、憋气、呼吸困难等。8.心血管系统:体位性低血压、血压过低、晕厥、胸闷、心悸、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心电图异常(如:窦房结阻滞、交界性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等)、心力衰竭等。9.血液系统:紫癜、牙龈出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Coombs试验弱阳性。10.生殖系统:男性性功能降低、男性乳腺发育。11.骨骼肌肉系统:肌肉或关节疼痛、下肢痉挛。12.视觉:眼睛干燥、眼睛灼痛、视力模糊和色觉障碍。13.其他:胰腺炎、腮腺炎、光敏感等。 |
不良反应1.常见服药后出现外周水肿(外周水肿与剂量相关,服用120片/日时的发生率为4%,服用240片/日则为12.5%);头晕;头痛;恶心;乏力和面部潮红(10%)。一过性低血压(5%),多不需要停药(一过性低血压与剂量相关,在剂量<12片/日的发生率为2%,而24片/日的发生率为5%)。个别患者发生心绞痛,可能与低血压反应有关。还可见心悸;鼻塞;胸闷;气短;便秘;腹泻;胃肠痉挛;腹胀;骨骼肌发炎;关节僵硬;肌肉痉挛;精神紧张;颤抖;神经过敏;睡眠紊乱;视力模糊;平衡失调等(2%)。晕厥(0.5%),减量或与其它抗心绞痛药合用则不再发生。 2.少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过敏性肝炎;齿龈增生;抑郁;偏执;血药浓度峰值时瞬间失明;红斑性肢痛;抗核抗体阳性关节炎等(<0.5%)。 3.可能产生的严重不良反应:心肌梗死和充血性心力衰竭发生率4%;肺水肿的发生率2%;心律失常和传导阻滞的发生率各小于0.5%。 4.本品过敏者可出现过敏性肝炎、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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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对组方中成份或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硝苯地平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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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珍珠层粉、野菊花膏粉、芦丁、氢氯噻嗪、盐酸可乐定。 |
硝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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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褐色;味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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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胃酸缺乏者及运动慎用。2.注意用药剂量:本品每片含盐酸可乐定0.03mg、氢氯噻嗪5mg、芦丁20mg。与含有以上成分的药品联合使用使,应分别计算各药品种相同成分的用量,以避免药物过量。3.防止撤药反应:停用本药使应在2~4天缓慢减量,以避免本药组份盐酸可乐定的撤药反应。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后停药可增加盐酸可乐定的撤药反应,如果已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应先停用β-受体阻滞剂,再停用盐酸可乐定。应避免与β-受体阻滞剂序贯给药,因会引起或加重盐酸可乐定的撤药反应。4.监测血压:治疗高血压应经量个体化用药, |
1.低血压。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β-受体阻滞剂时。在此期间需监测血压,尤其合用其他降压药时。 2.芬太尼麻醉接受冠脉旁路血管移植术(或者其他手术)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26小时。 3.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严重冠脉狭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36小时。 4.外周水肿。10%的患者发生轻中度外周水肿,与动脉扩张有关。水肿多初发于下肢末端,可用利尿剂治疗。对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需分辩水肿是否由于左室功能进一步恶化所致。 5.β-受体阻滞剂\\\"反跳\\\"症状。突然停用β-受体阻滞剂而启用硝苯地平,偶可加重心绞痛。须逐步递减前者用量。 6.充血性心力衰竭。少数接受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开始服用硝苯地平后可发生心力衰竭,严重主动脉狭窄患者危险更大。 7.对诊断的干扰 应用本品时偶可有碱性磷酸酶、肌酸磷酸激酶、乳酸脱氢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一般无临床症状,但曾有报道胆汁淤积和黄疸;血小板聚集度降低,出血时间延长;直接Coomb实验阳性伴/不伴溶血性贫血。 8.肝肾功能不全、正在服用β-受体阻滞剂者应慎用,宜从小剂量开始,以防诱发或加重低血压,增加心绞痛、心力衰竭、甚至心肌梗死的发生率。慢性肾衰患者应用本品时偶有可逆性血尿素氮和肌酐升高,与硝苯地平的关系不够明确。 9.长期给药不宜骤停,以避免发生停药综合症而出现反跳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