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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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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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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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626 |
国药准字Z20053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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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疮疡热疖。 |
消肿止痛。用于疮疡初起,跌扑损伤,红肿热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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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外用,取药粉用米醋或冷开水调成糊状,敷患处。 |
外用。红肿,烦热,疼痛,用清茶调敷;漫肿无头,用醋或葱酒调敷;亦可用植物油或蜂蜜调敷;一日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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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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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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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珍珠,牛黄,三七,冰片,猪胆汁,黄芩提取,薄荷油。 |
姜黄、大黄、黄柏、苍术、厚朴、陈皮、甘草、生天南星、白芷、天花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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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色至生黄色粉末;气香,味辛凉而苦。 |
本品为黄色至金黄色的粉末;气微香,味苦、微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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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患处破烂、出脓者不可外敷。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忌辛辣刺激性食物。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已破溃者应去医院就诊。 6.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