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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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丸重20g |
9克×1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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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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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052 |
国药准字Z22022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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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宁心安神,益气养血。用于气血双亏,不思饮食引起的夜不安睡,精神不振,心跳气短等症。 |
滋阴清肺,止咳定喘。用于虚劳久咳,年老哮喘,气短发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不思饮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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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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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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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高血压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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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珍珠、红花、茯苓、琥珀、当归、神曲、川芎、丹参、远志等味药组成。 |
蛤蚧、瓜萎子、紫菀、麻黄、鳖甲(醋制)、黄芩、麦冬、黄连、百合、紫苏子(炒)石膏、苦杏仁(炒)、石膏(煅)。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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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包衣水丸,除去外衣,显棕褐色;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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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高血压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忌服。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肾两虚,痰浊阻肺,症见:虚痨久咳,动则气短,胸满郁闷,五心烦热,自汗盗汗,咽干口燥。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哮喘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寒热表证,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