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粒装0.41g |
|
生产企业 |
青海久美藏药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669 |
国药准字Z2006014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化浊和胃。用于浊毒中阻所致是恶心呕吐,泄泻腹痛,消化性溃疡,食物中毒。 |
清热解表。本品用于四季风寒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流清涕,咳嗽口干,咽喉疼痛,恶心厌食。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早晚空腹服用。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肝肾功能不全、造血系统疾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铁灰、珊瑚、牛黄、西红花、岩精膏、佐太、马钱子、麝香、青金石、熊胆、芫菁膏、土木香等59味。 |
紫苏叶、荆芥、连翘、大青叶、防风、桔梗、陈皮、香附(炒)、甘草(炙)。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绿色的粉末;气清香,味苦、辛、涩。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褐色颗粒及粉末,伴有白色至淡黄色粉末;味微苦、涩。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朱砂等,不宜长期服用;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儿童一般不宜使用,对高热急惊患者要严格控制疗程; 3.服用本品超过1周者,应检查血、尿中贡离子浓度,检查肝、肾功能,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用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