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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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63g |
0.3g*3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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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会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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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22 |
国药准字Z22023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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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强壮筋骨。用于腰背、肢体关节疼痛见于钙缺乏症者。 |
祛风除湿,活络镇痛。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手足拘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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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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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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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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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珍珠母 牡蛎 微晶纤维素 羧甲基纤维素钠 |
制川乌,全蝎,乌鞘蛇,地龙,蜂房,人工麝香,黑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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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颗粒;味微酸、稍涩。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的粉末;气腥,味微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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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饭后服,服药后多饮水。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不宜大量、长期服用。2.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大小便失禁应停服,迅速去医院就诊。3.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