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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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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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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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319 |
国药准字H13024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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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安神,清热,解毒。用于神经衰弱,咽炎,外治口舌肿痛。 |
用于神衰、神衰综合征及血管神经性头痛等症(如偏头痛、三叉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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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6克。外用涂敷患处。 |
口服,每次50mg~100mg(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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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人出现口鼻干燥、头昏、胃不适等症状,但不致影响病人接受用药,也无需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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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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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珍珠层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天麻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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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的最细粉末;无臭,味淡。在水中不溶,在稀盐酸中能泡沸溶解。 |
本品为胶囊剂,内装白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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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宜餐后服。 3. 胃酸缺乏者慎服。 4. 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5. 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