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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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0g(相当总药材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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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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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812 |
国药准字Z36020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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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安神,清热,解毒。用于神经衰弱,咽炎,外治口舌肿痛。 |
敛气生津,补益肺肾。用于头晕,失眠,自汗盗汗,气短口干及神经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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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6克。外用涂敷患处。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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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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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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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珍珠壳内层部分加工而成的粉末 |
本品主要成份五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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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的最细粉末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块状冲剂;味酸、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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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宜餐后服。3.胃酸缺乏者慎服。4.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糖尿病患者慎用。2.本品宜餐后服。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