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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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6g*1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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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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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975 |
国药准字Z20053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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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安神,清热,解毒。用于神经衰弱,咽炎,外治口舌肿痛。 |
补益心脑、利尿、止喘。用于神疲失眠,心烦气喘,神经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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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6克。外用涂敷患处。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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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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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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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珍珠壳内层部份加工而成的粉末。 |
香青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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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的最细粉末;无臭,味淡。在水中不溶,在稀盐酸中能泡沸溶解。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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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宜餐后服用。3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