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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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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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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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975 |
国药准字Z22026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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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安神,清热,解毒。用于神经衰弱,咽炎,外治口舌肿痛。 |
本品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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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6克。外用涂敷患处。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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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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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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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珍珠壳内层部份加工而成的粉末。 |
本品舒神灵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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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的最细粉末;无臭,味淡。在水中不溶,在稀盐酸中能泡沸溶解。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或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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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宜餐后服用。3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 |
1. 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2. 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 3. 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 孕妇慎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