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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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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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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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975 |
国药准字Z2102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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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安神,清热,解毒。用于神经衰弱,咽炎,外治口舌肿痛。 |
壮腰健肾,养血,祛风湿。用于肾亏腰痛,膝软无力,神经衰弱,小便频数,风湿骨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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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6克。外用涂敷患处。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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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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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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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珍珠壳内层部份加工而成的粉末。 |
熟地黄、山药、泽泻、茯苓、肉苁蓉(制)、红参、麦冬、菟丝子(炒)、车前子(炒)、菊花、远志(制)、白术(炒)、龙骨(煅)、牡蛎(煅)、续断、当归、黄芪、首乌藤、藤合欢、五味子(制)。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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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的最细粉末;无臭,味淡。在水中不溶,在稀盐酸中能泡沸溶解。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味甘、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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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宜餐后服用。3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 |
1.忌生冷食物。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