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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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0.3g |
每1克相当于饮片3.9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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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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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814 |
国药准字Z1302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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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安神,明目消翳。用于惊悸失眠,目生云翳。 |
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畅、肝郁气滞所致的失眠、心烦、焦虑、健忘;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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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1~2次。 |
开水冲服。一次2克(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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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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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可引起恶心、口干、便秘、腹泻、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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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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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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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珍珠。 |
柴胡、大枣、石菖蒲、姜半夏、炒白术、浮小麦、制远志、炙甘草、炒栀子、百合、胆南星、郁金、龙齿、炒酸枣仁、茯苓、当归。辅料为麦芽糊精、阿司帕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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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粉末;味淡。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腥味甜,味苦,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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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 2.本品宜餐后服用。 3.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