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13H17N5O8S2计 1.0g |
0.32g*12片 |
|
生产企业 |
安徽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824 |
国药准字H2006074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敏感需氧革兰阴性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如:尿路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败血症、腹腔内感染、妇科感染、术后伤口及烧伤、溃疡等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用于治疗医院内感染中的上述类型感染(如免疫缺陷病人的医院内感染)。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3、贾第虫病;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5、预防由厌氧菌引起的妇科、外科术后感染等; |
|
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每1g氨曲南至少用注射用水3ml溶解,再用适当输液(0.9%氯化钠注射液、5%或10%葡萄糖注射液或林格氏注射液)稀释,氨曲南浓度不得超过2%,滴注时间20~60分钟。2.静脉推注:每瓶用注射用水6~10ml溶解,于3~5分钟内缓慢注入静脉。3.肌肉注射:(1)成人:每1g氨曲南至少用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3ml溶解,深部肌肉注射。用量:感染类型剂量(g)间隔时间(小时)尿路感染0.5或18或12中重度感染1或28或12危及生命或铜绿假单胞菌严重感染26或8病人单次剂量大于1g或患败血症、其他全身严重感染或危及生命的感染应静脉给药,最高剂量每日8g。(2)病人有短暂或持续肾功能减退时:宜根据肾功能情况,酌情减量。对肌酐清除率小于10~30ml/(min.1.73m2)的肾功能损害者,首次用量1g或2g,以后用量减半;对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1.73m2),如依靠血液透析的肾功能严重衰竭者,首次用量0.5g、1g或2g,维持量为首次剂量的1/4,间隔时间为6、8或12小时;对严重或危及生命的感染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在原有的维持量上增加首次用量的1/8。 |
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饭前1小时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的用量如下:1、敏感厌氧菌感染的治疗:每日3次,每次0.64g,连服7天。2、作为预防用药:在术前24小时开始服用,剂量为每次0.64g,连服7天。3、阿米巴病:1)肠阿米巴病:每日3次,每次1.28g,连服5天。2)慢性阿米巴肝炎:每日3次,每次0.64g,连服5-10天。3)阿米巴肝脓肿及其它形式的肠外阿米巴病:每日3次,每次0.64g,连服5天。4、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每日3次,每次0. |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见,全身性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1.3%或略低,包括消化道反应,常见为恶心、呕吐、腹泻及皮肤过敏反应。白血球计数降低、血小板减少、难辩梭菌腹泻、胃肠出血、剥脱性皮炎、低血压、一过性心电图变化、肝胆系统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及肌肉疼痛等较罕见。 |
偶尔出现口中异味,舌苔和胃肠不适,嗜睡眩晕、头痛、运动失调、皮疹、瘙痒、运动共济失调、黑尿(代谢所致)等曾有过报道,但极为罕见。在大剂量或长治疗时曾报道出现少数外周神经系统病例。 |
|
禁忌 |
对氨曲南有过敏史者禁用。 |
1、对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有活动中枢神经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曲南,辅料为L-精氨酸。 |
为苯酰甲硝唑。 |
|
性状 |
注射用粉剂,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及对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如青霉素、头孢菌素)有过敏反应者慎用。2.可与氯霉素磷酸酯、硫酸庆大霉素、硫酸妥布霉素、头孢唑啉钠、氨苄青霉素钠联合使用,但和萘呋西林、头孢拉定、甲硝唑有配伍禁忌。3.使用曲安迪注射用氨曲南前,请详阅使用说明书。 |
1、患者在用药期间应戒酒。2、服用后,尿液可能呈暗色。3、苯酰甲硝唑水解后,甲硝唑的吸收是较慢的,比服用甲硝唑后达到的峰值低,因此,对于急性病例的开始治疗,应慎用苯酰甲硝唑。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降低剂量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