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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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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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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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41 |
国药准字Z22021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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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化痰止咳。用于痰浊阻肺,咳嗽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发汗解肌,清热透表。用于脏腑积热、外感风寒引起的发热怕冷,肌表无汗,头痛口渴,咽痛鼻塞,咳嗽痰多,体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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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用温开水送服。周岁以内小儿一次0.25~0.5g,二至三岁一次0.5~0.75g,三岁以上一次1~1.5g,一日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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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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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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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杏仁水﹑百部流浸膏﹑远志流浸膏﹑陈皮流浸膏﹑桔梗流浸膏﹑甘草流浸膏。 |
羌活、荆芥穗、防风、苍术(炒)、白芷、葛根、川芎、苦杏仁(去皮炒)、地黄、黄芩、甘草、人工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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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液体;气香,昧甜、苦涩。 |
本品为棕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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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 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