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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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0g*2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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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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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41 |
国药准字Z1095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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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化痰止咳。用于痰浊阻肺,咳嗽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益气养阴、清热解毒、化痰止咳。适用于气阴两虚,阴虚内热型中、晚期肺癌的辅助治疗,症见气短、乏力、咳嗽、咯血、胸痛等,或兼有上述症状的放化疗无效及复发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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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0g,一日三次,两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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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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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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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杏仁水﹑百部流浸膏﹑远志流浸膏﹑陈皮流浸膏﹑桔梗流浸膏﹑甘草流浸膏。 |
黄芪、党参、白花蛇舌草、北沙参、麦冬、败酱草、仙鹤草、川贝母、苦杏仁、紫菀、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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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液体;气香,昧甜、苦涩。 |
本品为深棕色稠厚半流体;味苦、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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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 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偶见恶心,腹泻。 2.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之品。 【临床试验】 本品于1992年经卫生部批准进行过379例临床试验,其中本品治疗组135例,本品加化疗组121例,单独化疗对照组123例。 【药理毒理】 实验证明,本品对小鼠黑色素瘤B16,Lewis肺癌、S180肉瘤和Ehrlich腹水癌均有不同程度的抑瘤作用,对Lewis肺癌的被动肺转移和S180肉瘤的主动肺转移有明显的抗转移作用;并对肌体非特异性及特异性免疫功能有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