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9克/瓶 |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41 |
Z2016001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化痰止咳。用于痰浊阻肺,咳嗽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肚泻腹绞,肚痛腹胀,寒胃吐酸,胸膈闷塞,寒痰咳嗽,山风瘴气,眩车晕船。吸服两便,孕妇可服,老少咸宜。详细用法、请阅内标。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以上各症每次服一茶匙,小儿减半用温水冲服。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杏仁水﹑百部流浸膏﹑远志流浸膏﹑陈皮流浸膏﹑桔梗流浸膏﹑甘草流浸膏。 |
藿香7.10gm 肉桂7.10gm 细辛2.30gm 甘草4.80gm 丁香7.10gm 木香7.10gm 沉香7.10gm 白芷3.50gm。 |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液体;气香,昧甜、苦涩。 |
本品为浅棕黄色粉末、气芳香。味甘、苦而具有持久的清凉感。 |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 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