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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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4.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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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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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41 |
国药准字Z20050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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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化痰止咳。用于痰浊阻肺,咳嗽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润肺 , 宣降肺气 , 祛痰止咳。用于咳嗽气喘 , 吐痰黄稠或咳痰不爽 , 咽干喉痛 , 急慢性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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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温开水冲服,1-3岁一次半袋,4岁以上一次1袋,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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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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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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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杏仁水﹑百部流浸膏﹑远志流浸膏﹑陈皮流浸膏﹑桔梗流浸膏﹑甘草流浸膏。 |
紫菀、百部、枇杷叶、前胡、甘草、苦杏仁、桔梗、麻黄、蓼大青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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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液体;气香,昧甜、苦涩。 |
本品为红褐色或红棕色的颗粒;气香,味苦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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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 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