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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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支装1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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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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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535 |
国药准字Z23023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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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化痰止咳。用于痰浊阻肺,咳嗽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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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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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监测数据显示,小儿咳喘灵制剂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皮疹、瘙痒、腹泻、腹痛、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食欲减退、头晕、头痛、乏力、过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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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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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杏仁水、百部流浸膏、远志流浸膏、陈皮流浸膏、桔梗流浸膏、甘草流浸膏。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苷、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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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液体;气香,味甜、苦涩。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甜,微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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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12.本品为浓缩型制剂,用法用量与原品种有显著变化,服用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合理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