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0.3gx22粒 |
|
生产企业 |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535 |
国药准字H3602210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化痰止咳。用于痰浊阻肺,咳嗽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流涕、鼻塞、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
成分 |
杏仁水、百部流浸膏、远志流浸膏、陈皮流浸膏、桔梗流浸膏、甘草流浸膏。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 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 |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液体;气香,味甜、苦涩。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色粉末;味苦,微酸,有清凉感。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禁用。 3.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4.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