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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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毫升 |
对乙酰氨基酚162.5mg,盐酸伪麻黄碱15mg,氢溴酸右美沙芬7.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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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安宝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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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521 |
国药准字H20010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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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化痰止咳。用于痰浊阻肺,咳嗽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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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2~4粒;每6小时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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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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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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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杏仁水、百部流浸膏、远志流浸膏、陈皮流浸膏、桔梗流浸膏、甘草流浸膏。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6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15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7.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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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液体;气香,味甜、苦涩。 |
本品为软胶囊,内含油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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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运动员慎用。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