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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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mg |
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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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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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800 |
国药准字H20065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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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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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初始剂量及剂量调整:初始剂量为1mg,一天一次。若需要,可以增加每天的剂量。建议根据血糖监测结果,酌情增加剂量 |
口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240mg,分2~3次服用,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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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低血糖,本品可引起低血糖症,尤其老年体弱患者在治疗初期,不规则进食,饮酒及肝肾功能损害患者,据报道,发生率为2%。 2 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少见。 3 有个别病例报道血清肝脏转氨酶升高。 4 皮肤过敏反应,瘙痒、红斑、荨麻疹少见。 5 其他:头痛、乏力、头晕少见。 |
1.低血糖。2.胃肠道紊乱,包括恶心、消化不良、腹泻和便秘都有过报道;如果用餐时服用达美康或剂量分次服用,可以避免或减轻以上症状。3.以下为曾有的较少报导的不良反应:(1)粘膜和皮肤反应:皮疹、瘙痒症、风疹、斑丘疹;(2)血液疾病:贫血、白血球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3)肝酶水平增高(ASAT,ALAT,碱性磷酸酯酶)、肝炎(罕见)。4.如有胆汁郁积性黄疸出现,停止服用本药。一般而言,这些症状在治疗停止后均会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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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已知对格列美脲有过敏史者禁用。 2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者禁用,这种情况应用胰岛素治疗。 3 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对于达美康或所用的任何一种赋形剂过敏者,对于其它磺脲或磺胺过敏者。2.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人,尤其是青少年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昏迷前期的糖尿病患者。3.严重的肝脏或肾脏功能不全。4.应用咪康唑治疗的患者。5.哺乳期。6.卟啉症:体内会有色素(卟啉)积蓄。7.总之,不推荐本药与保泰松、丹那唑或酒精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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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学名称:1-[4-[2-(3-乙基-4-甲基-2-氧代-3-吡咯啉-1-甲酰胺基)乙基)-苯磺酰]-3-(反式-4-甲基环己基)-脲,分子式:C24H34N4O5S分子量:490.62</p> |
本品主要成分及化学名称:为格列齐特;1-(3-氮杂双环[3,3,0]辛基)-3-对甲苯磺酰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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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片上有划痕。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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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 2 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3 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1.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2.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3.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4.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5.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6.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脲类降血糖药可致畸,而且由乳汁排出,故孕妇及乳母不宜使用。 |